95.第 95 章

沁晓 / 著投票加入书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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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此为防盗章, 本文在晋江.文学城独发, 请勿转载。  周恒想要迈出下一步,就是为了改善生活,光是去挣工分,也就是挣点口粮, 然后勉强混一个肚饱,至于油水什么的那是不用想的, 他小木屋那原先养有一只下蛋的母鸡,李二叔这里有两只,但是下的蛋都是要攒起来卖到供销社换盐、火柴的。

    他这两天吃的全都是红薯,而且手法千篇一律, 不是蒸的,就是煮的,滋味简直没有差别, 放的那点盐他不细细品尝压根察觉不出来, 用巨蛋疼的话来说,他嘴里已经淡出个鸟了,但是——要买盐的话就要有钱,他手里的钱, 呵呵, 还是不要想了。

    至于卖东西换钱,他哪里有东西可以去卖?公家地里种的东西是公家的, 是不能拿去换钱的, 他就把主意打到了小木屋所在的山上, 在山里你打到了东西,只要不被别人看见,不大咧咧地宣扬出来,彼此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,毕竟去打柴捡到些野物那是很常见的。

    周恒想去山上,他抽空就说去木屋那里拿漏的东西,然后往深一点的地方走。

    外围的山坡被人走的多了,那些大的野物,比如说野猪啊狼啊什么的,在外围的山是绝对看不见的,顶多的也就是野鸡鸟类那些,兔子都很少见,安全性还是很高的。

    他手里也不是手无寸铁,有一把柴刀,他最大的依仗也不是手上的这把看上去已经很有些年头的柴刀,而是他的空间。

    按系统998说的,只要你摸到了什么,它的面积不超过一个立方,就可以瞬间收到空间里面去,里面是没有空气的,也就是说活物进去之后很快就会死亡,做好的食物放进去,变质期也会延长很多,很方便。

    所以既然这山里没有大的野兽,他觉得还是可以争取争取的。

    想得很美好,然而,他这个从来没有打过猎的人拿着柴刀,却没有发挥的余地,看到了有野鸡,人家立马撒欢跑了,他还没有反应过来,野鸡都跑到了茂密的草丛里找不到影了。

    外围的山都走了好一会儿,两手还是空空,他只能苦笑,还是得脚踏实地呀,要是真那么容易打到猎物,其他的村民早就一窝蜂的进山来了,他就回头,琢磨着有没有其它的路子。

    在一个下坡的时候,他眼睛在这郁郁葱葱的丛林中看到了一摸特别显眼的粉色,他随意地瞟了过去,然后整个人就顿住了,睁大眼睛,看了良久,才用刀拨开他前面高到他大腿的杂草,到了目的地。

    这是一株野生的溪兰。

    他对兰花是没有什么认知的,但是他家的邻居是个爱兰人士,经常拉着他爸一起说各种兰花的妙处,久了他爸也被熏陶出来了,多多少少能够说上几句。

    在兰花价格被疯炒的那一年,他那邻居回乡下扫墓,结果却在山上无意间发现了一株正开着花的溪兰,有人开出了70万的高价他都不肯卖。

    他爸去看过了,回来还对着他直叹不可思议,想不通怎么价值那么高。

    他当时因为好奇还特地跟着老爸去看过,就跟这一株,而且颜色似乎更粉嫩一些,他不懂这样是更好还是怎么样,反正他看来是很讨喜的。。

    现在这时候大部分已经拨乱反正了,那些喜欢这一口的高知人士要是看到了,应该会舍得花一笔钱来买下吧?

    周恒呼吸急促了,他现在可真是一穷二白,998给他的东西就只有一个空间,其他的一概没有,虽然商城里面的东西应有尽有,但是那个需要任务点啊,他现在的任务点是个明晃晃的鸭蛋。

    想要改善生活,只能靠自己的双手,根本就没有捷径可走。

    现在看到了这么一株兰花,周恒都忍不住想,难道他会被选中做任务,然后又在正有需求的时候遇到这么一株兰花,他真的是有些运道在身的?

    或者说就像电视上演的那样,出身不凡什么的?

    不过瞎想了一下,他就回过神了,他很清楚,他的爸妈都是普通人,他从小到大虽然出色,但那也只是普通人的出色。

    现在他手里没有趁手的工具,也不能立刻就挖走,他只能一步三回头的走了。

    到了第二天他就拿着个破木桶又出现在这里,幸好这株兰花没有被暴殄天物的动物糟蹋,他这段时间一直悬着心。

    他是专门的挑了下了工之后来挖的,一挖好就立刻带着它去市里。

    弄好了,天也黑了,他摸黑走到了镇上,然后等着久久才有一班的客车去了市里,一路上比抱着个孩子还精心,就怕一不小心碰到了上面的叶子和花瓣,也幸好这个大晚上的时候人很少,不然要是白天,人挤人,想不碰到也没办法,那样子,它的价值就会大打折扣了。

    他对家里人的说法是他在山里打了猎物,藏在那里,等到天黑他就会带着去镇上卖掉,第二天在回来,上工就算了,先请个假。

    现在家里确实没多少钱了,300块一给出去,他们夫妻俩也是大伤元气,看到李石这样勤勉挣活钱自然没有话说。

    火车咣啷哐啷的前进,怀抱着期望,也不觉得辛苦了。

    他第一个先去的地方不是首都,而是他记忆中的小城,他兜兜转转的转了几次车,才到了他自小长大的小镇,他找到了那条熟悉的街道,看到了一些熟悉或陌生的人影,他到了他家的位置,这不是他的家,这里也没有他爸妈,没有周家一家人,他问了附近的人,问这里有没有一家姓周的,来这里寻亲。

    问了好几个都摇头,周恒怅然若失,又觉得意料之中,这毕竟是平行世界,差之毫厘,谬之千里,有一点点的不一样,结果就会大不相同。

    这里没有他爸妈也不奇怪,只是这个小城他还是很熟悉的,他怀念的走了一圈,他自小在这街道长大,等到他真的长大了,小镇也面目全非,印象中的小镇那里有这么破旧?

    他还在这里出手了一些潮流的衣服,不多,却很受欢迎,也让他多了一点信心,他从前可没有干过这种事,他这也是大姑娘上轿——头一回啊。

    首都有很多人穿着潮流的服饰,烫着时尚的卷发,街边街角摆摊的人不在少数。

    他找到了商业街,先打探了他那些货物的行情,然后就挑了一个地方摆了一块粗布,就开始销售了。

    他带来的都是最新的潮流款式,跟着电影的时尚来的,喇叭裤□□镜等等,还有手表、翻录磁带,这些都是稀罕玩意,价格高,但不少人都心动,一咬牙就买了,自己用或者送人都很体面。

    他就摆了两天,他手里的那些东西就卖了个精光。

    他还看到了一些外国人,他很想主动上前搭话,帮点小忙,然后跟他们换外汇卷之类的,有那个才能够去友谊商店买东西,只是他实在没有理由说他会英语,原身就只念到小学二年级,之后他那后妈就让他退学了,说要给家里做活,没空去念书,要是没有人追究还好说,要是真有人注意到,他还担心自己会被当成居心不轨的特务,于是他就放弃了这个念头。

    又坐着轰隆轰隆的火车到了南方,火车要坐很久,他又买不到卧票,只能坐着,长久的坐着实在是辛苦,趴着睡、靠着睡,久了都不舒服,但是也只能忍着,卧铺票可不是那么好买的。

    因为距离的关系,很多别的地方有,自己在没有的东西都很受欢迎,比如说南方的橘子、香蕉到北方就很受欢迎,北方的苹果啊那些到了南方也同样很受追捧。

    他的空间不大,但是装一些精巧的东西也足够了,他就靠着一个立方的空间加上大大的包裹,倒买倒卖电子产品和衣服,飞快的积累了一笔财富,等到一个月后,他手里的钱已经有3000多了。

    钱是真的不少,辛苦也是真辛苦,这一个月好吃好喝,硬是一点没胖,他就打算先歇歇,喘口气,一直特区、上海、首都的跑,铁打的人也要受不了了。

    看到他满面风霜的回去,即使大包小包,王月也顾不得男人带了什么回来,先心疼上了,直问怎么累成这样,要他好好补补,刘婶直接把一只老母鸡给杀了,周恒阻止说母鸡杀了可惜,刘婶都没理他。

    “身体是革命的本钱,要挣钱也要养好身体。”

    “先把肉吃完了再杀,不然这肉方也放不住。”他买了有三四斤的肉回来。

    他一口气买那么多肉,刘婶暂时放下了杀鸡的念头,转而数落他不会过日子,一下买那么多哪吃得完。

    “怎么会吃完,有再多的肉都不够吃的。”

    他也是有打算的:“爸,你看是不是先割一半给大伯?他帮了我们不少忙。”

    要不是他,过继没有那么顺利的,就是前头,他也关照过李石不少。

    李二叔点头:“要的要的。”

    刘婶就利索地切了一半送过去,不过她也是有私心的,特意挑了比较瘦的那一半。

    周恒看了有点哭笑不得,现在大家都认为肥肉才是最好的,有油水,瘦肉没油,还柴,跟后市相反。

    原先肥肉他是不怎么吃得,吃了一段时间没油水、没滋味的粗粮之后,他现在的心头好是五花,一定要有肥肉和瘦肉的那种。

    因着在外没有克扣着嘴,这一个月他可没有亏待自己,差不多天天都有肉吃,现在看着还是那么瘦,脸色是好了不少的,最起码没有原先那么蜡黄。

    就这么着,他还错过了一场好戏,事实上,对方是觉得他会去的,李青难得想要拉下脸跟这个儿子说几句软话,结果一问才知道他压根就不在家,还在外地上呢。

    李青当晚都没睡好觉。

    自己弟弟儿子满月都不来,没心没肺,无情无义!

    李娇带着她男人过来了,李娇得知李石没去后撇撇嘴,她现在可是城里户口了,他就算在市里给人家干活挣钱那又怎样,比不得她男人是铁饭碗,而且户口还是村里的,有什么用。

    第一胎就生了个儿子,罗小桃心下也是松了口气,虽然他大伯没有过来,但也在情理之中,就她听到的别人说的一耳朵过去的事,她就觉得凡是有点气性的,就不会再搭理这一家子,更别说对方现在还比较出息了。

    她也知道家里的人是怎么想的,对方是被家里舍弃的,他过得不好,他们心里才好过,对方偏偏过得好,自己比不上,心里就难受了。自己心里难受不算,别人也会嘴碎得不停的在耳朵边提起,什么以前不应该的,越听越烦躁,她有一次说过一句,家里人脸色都不好看,就再也不主动提起那一边。

    能够沾光最好,沾不上就自己老老实实干活,现在分田到户了,只要老老实实干活,日子怎么都会好起来的。想到这点,家里人的脾性人品不说,勤劳这一点还是没的说的。

    功夫不负有心人,在春收之后,周恒终于在看中的那一片地方打听到有人想要出售房子。

    这时候不把地和房子分开算,一卖就是地和房子一起卖的,毕竟也是商品房的概念深入人心之后,才把地和房子分得清清楚楚。

    那地方距离火车站不远,步行过去接近半个小时,是一间农家大院,房子下半部分是用石头垒起的,上半部分则是泥砖砌成的墙,屋顶是瓦的,一共有六间,还有三分的菜地用篱笆围了起来。

    周恒跟着介绍人一起找了过去,一问,对方确实要卖。

    他家的儿子是参军的,转业到了地方,娶妻生子,要在当地定居了,他们两口就一个儿子,所以就打算卖了这边的房子去投奔儿子。

    这房子到现在也已经有30年的历史了,时常需要检修,,所以开价也不怎么高,不过因为地方够大,房子的占地面积就有一百五十平方,加上那三分多的地有三百多平方。

    对方也没有特意开高价,他们是不会再回来了,他们儿子媳妇都已经在当地买好房子了,所以他们会把房这家具还有地里的青菜全部一起,甚至还有两只正在下蛋的母鸡一起当做搭头,一共八百块。

    如果是自己起这种房子的话,光是材料,一间房大概要四十,只是那全都是泥砖房,没有石头基底的,有石头垫底的要贵一点,要六十左右,他们这里算上客厅就有六间,六六三十六,就三百六,算上人工,大概要两百,这里又有一口水井,水质甘甜,还有家具,那菜地还可以做宅基地另外起房子,杂七杂八的算上去,对方就给出了这么一个价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