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2.第12章 月夜狂奔

醉枕黄龙 / 著投票加入书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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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山药,原名薯蓣,乃药食两用的中药材。

    其状如婴儿手臂,色泽暗黄偏向肉色,周围略有毛须,去其粗糙外皮,有白色粘浆附着表面。

    这种极为象形男性人体某个部位的东西,被楚云拿来当作对联应题,这不得不说十分的俗气,更需要莫大的勇气。

    不仅俗气,而且很恶俗!

    尤其是最后这一联:卿惧吾腰间悬挂半截连毛老山药!

    这无疑是在调戏猥亵柳萍儿,如此隐性露骨的攻击性言词,却能让楚云这般隐而不晦的表达。即便是柳萍儿以此猥亵言词,将楚云告上公堂也是于事无补。

    虽然恶俗,但却恰到好处!

    其实楚云一开始也没有想到,自己竟然会这么恶俗。

    当李彬以‘海棠’为上联时,他在思量下联的时候,却无意间闻到了柳萍儿身上,散发的淡淡清香气息。

    这对于精通药理的楚云而言,自然能够单凭这股清香,判断出其中融合了山药粉末的味道。

    因为山药作为药食两用的材料,本身就具有滋阴养颜的美容效果,所以常与其他滋养美容之物杂合,以供富裕家庭女子美容之用。

    众人的笑声,淹没了整个万卷堂,更是羞得柳萍儿俏脸都快滴出血来。

    此时此刻,她再也没有心情与楚云争辩什么,甚至连头也敢抬气,气得眼圈泛红嘴角发紫,默不作声的匆忙逃离拂尘书肆。

    “萍儿小姐……”李彬情急在后面呼喊,却未能挽留柳萍儿离去的脚步。

    李彬身为男子,更是风月场所的老手,岂能不知楚云这下联隐含的轻薄之意。

    怒火中烧的他,本要好好教训楚云这个轻浮之徒,可如今柳萍儿的突然离开,使得他不得不暂时打消这个念头。

    “萧兄,改日你我再行叙旧,告辞!”

    “李兄,请!”

    李彬急于离开,与萧公子告别之后,便转身准备离去。不过在临走之时,却在楚云的面前稍有停驻:“楚云,这个名字李某记下了!”

    “在下草末之人姓名,不值得李公子挂怀……”楚云见李彬目露凶光,心中不免无奈一叹,他知道今日惹了不该惹的人。

    “哼!后会有期!”李彬冷冷一哼,随即挥袖转身离开了拂尘书肆。

    望着李彬离去的背影,楚云无奈的摇了摇头,左手不经意的攥紧书卷,脸色流露出凝重之色。

    自己一天的好心情,先是被一个神棍诅咒命运多难,随后来到拂尘书肆,却被尖酸刻薄的柳萍儿无故嘲讽,如今被逼与官二代切磋对联,却无奈遭致对方的憎恨。

    他本想在切磋中途故意认输,以换得彼此不用结下仇怨。可骨子里那不愿摧眉折腰的天生傲气,让他最终还是与李彬站在了争锋相对的一面。

    “在下萧越,方才楚兄可谓是妙语连珠,实在是让人佩服!”就在楚云蓦然沉思之际,那名青衣萧公子走上来自报了姓名。

    此言一出,顿时引得周围众人纷纷侧目。

    由于方才所有人都将注意力聚集到了李衙内的身上,所以并没有太过于注重这位萧公子。

    况且当时李彬在称赞萧越之时,并没有太多人聚集在周围,所以对于这位萧公子身份并不是很了解。

    但是此刻自曝萧越这个名字,顿时就引得众人不禁一怔。

    相对于众人那炽热神情,楚云却是表现得相当平静,随即拱手一礼:“萧兄过誉了,楚某在萧兄面前,不过是孔夫子面前卖文章罢了,萧兄之才名,楚某可早已是如雷贯耳啊!”

    其实当李彬与这位萧越对话的时候,楚云就知道了这位萧公子的名讳,因为这位萧公子实在是太出名了,整个南平府恐怕是家喻户晓了。

    萧越,十六岁参加秋闱州试科考,初战便名列秋闱桂榜之首,成了温州百年间最年轻的解元公。

    后来因为春闱会试期间母亲重病,这才主动放弃京城会试的机会,准备等下一届再参加京城会试。

    大宋以孝道教化天下,萧越虽然错过了连登金榜的机会,但是却让众人更是赞扬他的学识与孝心。

    所以众人对萧越期望值,反而越发的高涨,所有人都十分看好萧越,会是下一届科考的状元人选。

    不过这份让人羡慕嫉妒恨的才名,并不是楚云知晓此人的根本原因。

    因为作为曾经不学无术的他,对于财富的敏感度,远比这什么才华美名更能入耳。

    要说这温州第一首富,那就非萧家莫属了,萧越之父萧青山绰号萧半城,其寓意就是半个南平府城都是萧家的。

    所以楚云知晓萧越这个人,最早还是源于萧家的财富名望。

    “呵呵,虚名而已,只是今日楚兄折了那李衙内的面子,恐怕将来不会善罢甘休,楚兄今后可要多加留心才是……”

    “是福不是祸,是祸躲不过,有劳萧兄挂心了,告辞!”楚云见天色已晚,便不再多作停留,说完一拱手便转身离开了。

    在楚云离开拂尘书肆不久,萧越也随后跟着走了出来。

    这时静候在书肆外的书童萧五,急忙迎了上来,弯腰低声禀了一声:“少爷!”

    “给我查一查这个楚云,越详细越好!”萧越将选购的两本书籍,随意地丢给了身边的书童萧五。

    “少爷,此人是……”

    书童萧五话音未尽,萧越却直接笑道:“他是个有趣的人,去吧!”

    “是,小人明白了!”

    离开拂尘书肆,楚云拎着捆好的几本书籍,漫步游走在略显冷清的大街上。

    世人都说大唐王朝是穿越者向往的朝代,其实很多事情并不是浮夸之下的事实。

    别的不说,就说这宵禁一点,唐朝就没法与宋朝相比。

    唐朝的夜晚,可不会有李白那种放荡酒鬼,拎着半坛美酒游走大街,高吟一句:欲上青天揽明月……

    那样多半会被城防有司衙门,当作盗贼奸细押监入狱,享受着朝廷三包服务——包吃、包住、包养老!

    宋朝的夜生活,虽然不算热闹,但沿途一些颇具规模的酒楼客店,以及文人骚客聚集的青楼妓馆,仍旧是灯火通明热闹不凡。

    南平府,作为温州的直辖府城,其规模面积远非一般城市所能比拟,单从城南到楚云家的住所,就有十里之遥的路程。

    楚云一路上加快脚程,穿街过巷步履轻盈,希望能够尽快赶回家中,以免母亲柳氏担心自己。

    就在疾步行至北街,走进黑暗的巷道之时,他突然间停住了前进的脚步。

    因为他听到了身后轻微的脚步声,而且具有敏锐听觉的楚云知道,他的身后尾随的不止一个人。

    在不明情况的这一刻,楚云本能的动作就是疾奔,跑到有行人灯火的热闹地段。

    可就在楚云准备顺着巷子奔跑时,身后的脚步声快速而凌乱,月光下几道身影蜂拥而上扑向了他。

    楚云顾不上许多,加快腿上速度一路狂奔,情急之下慌不择路,竟然跑进了一处死巷道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