95小番外(3)

博思猫 / 著投票加入书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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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上篇

    他叫冯阳,出生在一个军人世家。在他还很小的时候,爷爷、老爸还有叔叔伯伯便都为国捐躯了。大伯和三叔战死的时候都还很年轻,没有成家,自然也就没有留下子嗣,到他这一代,他们冯家就只剩他一根独苗了。

    老爸去世之后,老妈带着他熬了几年便改嫁了,他没有跟去,无论如何他都是老冯家的人,他不会喊别人做爸爸。起初,老妈还会隔三差五的回来看他,后来,老妈又给他生了个弟弟,便很少来了,他彻底成为了孤儿。但他并不觉得难过,也没想过要怪老妈,老妈一个女人守着他守着这个家这么些年已经很不容易了,现在老妈能开始新的生活,他打心底替老妈高兴。何况,以后没有人再在他耳边唠叨他了,他高兴还来不及呢。

    他仍然住在爷爷留下的老房子里,房子是以前那种标准的四合院,院子里住的都是跟爷爷同一时期上战场的老兵,对他自然也是百般照顾。他的日子其实还过得去,爷爷,大伯,三叔还有老爸的抚恤金、家属补贴等都给了他,学校也免了他的学杂费,那些钱足够维持他的日常开销。没了人管束,他过得更自在些。平日里,那些已经退下来的老兵们,闲着没事便给他上上军事课,他自己也坚持锻炼,打算将来可以继承爷爷和父辈们的意志。读完高中之后,他便参了军,一步步从新兵蛋子熬到进了特种部队,直到当上特种大队的队长。

    虽然在外人看来,自己这种日子枯燥又危险,但他却很喜欢。在特种部队的日子很简单也很痛快,跟一伙好兄弟保家卫国、出生入死,流血流汗不流泪,他喜欢部队的日子,又没什么牵挂便很少回家,真真可算的上是以部队为家了。步入30岁的门坎,他便已经是中校了。不靠任何裙带关系,这是他靠自己的能力,用血、用命换来的。他很知足,只希望能一辈子呆在部队里,那他就最高兴不过了。

    可是啊,这年纪不小了,他不着急成家,却不代表身边的人也不急啊。然后他的顶头上司啊、战友啊便都开始催着他解决他的个人问题,他便开始了悲催的相亲之旅。一次又一次的被赶鸭子上架,弄的他很抓狂,看着那些个柔弱的小女人他实在是不知道该怎么相处啊,感觉自己一不小心就会弄坏了一样,他是个彻彻底底的粗人,实在是不会照顾人。对女人他是真的提不起任何一点兴趣,长这么大,他都三十好几了,才弄清楚自己的性向。弄清楚自己的性向的第二天,他便闯进他的顶头上司潘老头的办公室,老老实实交代了,也好让那老头别再给他安排相亲了。老头知道之后气得吹胡子瞪眼的,狠狠抽了他一顿,不过总算没有再给他介绍相亲了,可是却多了些瘦瘦弱弱的、动不动就脸红、眼睛还老抽(某猫:人家那是媚眼好不好!)的小白脸时不时的出现在他眼前,气得他只想骂娘。他是不喜欢女人,可也没说他喜欢人、妖啊!啊啊啊!

    实在是受不了潘老头和一个损友的摧残,他便自告奋勇的跑去参加了中国驻非洲尼日利亚的维和部队。他执行过很多次任务,自然也接触过不少其他小国家,只是非洲的贫穷与落后还是有些超出他以往的经验。残酷恶劣的气候,危险的自然生物,贫瘠的食物供给,落后的医疗还有躁动不安的人心,都是造成战乱的原因,单单是靠武力是无法解决的,但这不是他们可以解决的。他们只能听从命令,做一个军人该做的事。

    烽烟再起,他跟其他维和人员一起护送普通居民转移,当流弹在他身边爆炸的时候,他只感觉耳边一阵嗡嗡响,便失去了意识。

    再次醒来他发现自己身处在一个很陌生的地方,里面的摆设很简单,不像是医院,倒像是个山洞,看气候也不像是个非洲,难不成一个流弹把他炸回老家去了?好奇的起身,四处打探,却很意外的发现这里真的很古…老…

    “靠!贼老天,你把老子弄这鸟不拉屎的地方来干嘛啊啊啊啊!”极度抓狂中~~

    冯阳来到这个野人洞,啊,不,是山洞已经有一个多月的时间了,从最开始的抓狂、暴躁到现在,他不得不认命了。还好,他还在人类文明中,虽然是古人类,但总算没被送到侏罗纪中与恐龙为伴不是?冯阳这样安慰自己。也幸好这个山洞的主人有写札记的习惯,要不然他连自己身处何地都不知道。不过他倒情愿自己不知道,任谁知道自己一下子老了30多岁,都不会高兴的,他现在已经是个不折不扣的老头子了,比潘老头还要老啊!真是太他、妈坑爹了!

    不过这身体倒是一点都看不出来,从他进入到这个身体之后,这身体的样貌更是便慢慢变回自己原本的样子了,幸好没人看见,要不然非被当做妖怪给烧死不可,而且这身体原本的武功也保留了下来,经过这些天的融合,基本可以为他所用了。不得不说,不靠外力飞在空中的感觉真是太、他妈爽了!而且,这个身体的主人还是这个世界数一数二的高手,哈哈哈,赚了赚了!

    难得来到这传说中的武侠世界走一遭,他当然不会错过啦!拿上剑,拿上银子,冯阳,现在改叫风清扬了便大摇大摆的下了山。反正现在的他没人认得出来,他才不愿过什么隐居山林的日子呢,还是热热闹闹、有酒有肉的地方比较适合他。没想到,这次下山却让他有了一番意外的收获。

    在所谓的江湖里闲晃了大半年,逛了不少名山丽景,也见了不少江湖豪杰,只不过都是些小角色,让他都提不起兴致比划比划。哎~~~无聊啊~~吃点花生米,喝点刀子酒,百无聊赖的看着茶寮里形形□的人。

    “哎?”有情况啊,总算是见到两个有点意思的人了。风清扬一口饮尽杯中酒,精神奕奕的看着不远处一青一红两个人,那两人的容貌武功都算上上成了,而且这两人明显是一对,让风清扬更是好奇了几分,便暗中观察着。

    “啧啧,胆子真不小。”看着明目张胆亲热的两个男人,风清扬也不禁感叹,感叹完又羡慕,活了30几年了,连个伴都没有,真是好凄凉啊。什么时候他的真命天子才能出现呢?他不想他的二老弟这辈子都没有用武之地啊。那两人显然在赶路,他也不想打扰人家小两口亲热,见那两人离开了,他便也结了账继续闲晃。

    第一次见到他的亲亲宝贝其实称不上美好,不过他相信不论开头如何,能让他在茫茫人海中一眼相中,这绝对是上天的安排,他终于可以告别单身了!

    那天,他一如既往的在大街小巷里穿梭,这个世界实在是太无聊,没有枪给他把玩,也没有士兵给他操练,更没人给他练手,真是太无聊了。无聊的坐在茶楼上,看着街上的人,他的另一伴到底在哪里啊?突然,他看到楼下有一个紫衣人很是显眼。不显眼才怪,本就长得高挑,样貌也出彩,又打扮的很是华丽,举止也很大开大合,就像一只骄傲的花孔雀,不过却真的是很赏心悦目啊。果然,那人走到哪儿,街上人的目光就跟到哪儿,真是会招人呢。大概是他的眼神真的是太露、骨了,那人警觉的、状似不经意的往这边瞥了一眼,就是那一眼,让他彻底沦陷了。那小眼神啊,真是太勾人了,弄得他心里好像被猫抓似的,痒的钻心却又挠不着,太痛苦了。

    他长这么大从来没有过这样心动的感觉,没有迟疑,自己看上的人就一定要抓住,风清扬匆匆扔下一小块碎银,便由窗口飞出,尾随那人而去。

    作者有话要说:终于接近尾声了,谢谢大家一直以来的支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