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十一章 徒手搏狮

盗帅二代 / 著投票加入书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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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狮子将一块鲜美的狼肉吞进腹中,这饥饿还未彻底的解除,便察觉了危险的存在,锐利的目光,直视远处正向自己走来的人,血淋淋的倾盆大口,正淌着狼血,模样格外骇人。

    见此一幕的杜荷微微变色,此情此景,明显是要上演一场赤手搏狮的戏码。类似事情,他在小说中听过,电视上也瞧过,但事实发生在眼前却有些接受不了。毕竟人与野兽有着本质意义上的不同,心底对于此事有很深的排斥。

    李世民也是神色一愣。与杜荷想法一样,见野兽与野兽的搏杀,可以承受,但人与野兽生死搏杀表演,在讲究仁道的唐朝却是让人难以接受的。

    有着同样想法的人远不仅他们两个,连秦琼、尉迟敬德、程咬金这类的猛将也皱起了眉头,虎熊他们也不是没有杀过,但大多都是为民除害或者山林中偶遇,这种人与野兽搏杀的表演,他们也是首次遇上。在他们看来,真勇者当投身疆场,为国为民。这种有着一身武勇,却拿出来表演,实在有些难以置信,也难以接受。

    连身经百战的虎熊之将也是如此,那些文人更加不用说了,有的脸色都白了。

    但是此时此刻他们想要制止这场比斗已经是不可能:在拒鹿角围成的圈圈里,那个巨汉已经来到了狮子的面前,生死就在一瞬之间,此刻让他停止,不亚于让他送命。

    不过那些在草原上,尚未开化的野蛮人,见此情形兴奋之情,现于脸上,他们不顾仪态的为巨汉喝彩。

    既然无法制止,他们也只能耐着性子,看着难得一见的人兽之争。

    见过狮子的勇悍,场上所有的人都为巨汉捏一把冷汗,但也知既然阿尔*伯克布有胆子让巨汉出场,这巨汉一定有过人的本事,胜负更本无从判断。

    杜荷全神贯注的注视着巨汉的一举一动。

    那巨汉赤luo着上半身,下面穿着破旧的短裤,身上绝大部分都是外露的。那肌肉盘虬的手臂仿佛蕴涵着无穷的力量;他乱蓬蓬的头发随便在脑后扎了个大结。粗糙的脸上全是漆黑刚硬的短须,毛茸茸地露出一双虎目。在阳光的照耀下忽明忽暗的闪烁,仿佛一团火在他的眼中燃烧。他的身上遍布伤痕,数也数不清,密密麻麻的交错在了一处。

    杜荷注意到了,巨汉身上的伤疤与众不同。寻常人身上的伤疤,多为剑伤刀伤,但巨汉身上的伤疤却全部都是抓伤与咬伤,那是被野兽的利爪与锐齿所伤。发现这一点,巨汉的身份已经呼吁而出了。

    他是奴隶,专门斗兽供给贵族取乐的奴隶。

    “似乎奴隶斗兽盛行于罗马,阿拉伯人大多都是穆斯林,他们信奉伊斯兰教,应该不盛行于这斗兽吧”

    杜荷想的不错。

    阿拉伯人其实并不盛行于斗兽,不过在不久前,阿拉伯的大军攻入了拜占庭帝国的叙利亚、巴勒斯坦。拜占庭帝国又被称为东罗马帝国,当年罗马帝国崩溃后,存在的罗马帝国东半部的拜占庭帝国幸存了下来。

    他们依旧有着斗兽的习俗。

    阿拉伯人攻入叙利亚后,在城里的奴隶斗兽场缴获了一起骁勇无比的奴隶。

    巨汉叫做斯巴达克斯,当然这不是他的本名,但是他也是色雷斯人与历史上那位起义的奴隶斯巴达克斯是同族,而且也有着不输于斯巴达克斯的力量神勇,故而在竞技场里的人都称他为斯巴达克斯,久而久之,他自己的名字无人叫了。

    这人都会有攀比之念,上一次大唐的阅兵式震惊天下。阿拉伯帝国的使者回报他们的君王欧麦尔,表示大唐的军队远胜于他们的兵卒。这话让欧麦尔心底觉得很不是滋味,觉得低了一头,想找回一些颜面,也让大唐帝国知道自己的国家并不逊色,是完全可以与之相提并论的。

    斯巴达克斯的勇悍欧麦尔也有所耳闻,作为拜占庭帝国最强的角斗士,他的神勇在整个阿拉伯帝国中也是屈指可数。

    于是欧麦尔也动了想法,他亲自接见了斯巴达克斯,表示只要能够在李世民面前宏扬阿拉伯帝国勇士的神勇,则给他自由,甚至还可以任用他为将,让他成为贵族。

    从一开始,阿尔*伯克布就打着为国扬威的心思,斗兽也并不是阿拉伯人喜欢的项目,只是胡扯而已。

    这些作为对西方不熟悉的大唐人自是毫不知情。

    斯巴达克斯眼中燃烧起了火焰,自由,对于一个奴隶来说是最大是奢求,杀了它,就有自由。

    他举起了拳头,将力量凝聚了起来,身上“噼啪、噼啪”的传出一阵炒蚕豆的声音,那是骨头摩擦时,所发出的声响。

    狮子似乎也意识到眼前的敌人不好对付,呲牙咧嘴,利爪深入土内,迟迟没有发动攻势。

    四周的观众死死的盯着他们这一人一兽,大气也不敢出一个。

    “哈”斯巴达克斯突然大喝了一声,前迈一步。

    狮子受到了刺激怒吼一声,整具身躯就如压缩的弹簧,在瞬间弹射向斯巴达克斯。

    斯巴达克斯没有任何的恐惧之心,果断而勇敢的迎击上去:他早有对付狮子的经验,狮子俯冲时的力量远胜人类,并非人力可以抵挡,只有在狮子提速之前,先下手为强,方能避开那千钧力扑。

    狮子力量强横,速度极快,要想赤手空拳的与狮子搏斗,近身肉搏是唯一的取胜方式。

    铁拳直接打在了狮子的口腔外侧,重若千斤的铁拳竟然将狮子的脑袋给打偏了。但在这时,狮子的利爪已经抓向了斯巴达克斯的胸口,只要能够将斯巴达克斯扑倒,胜负既定。

    就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候,斯巴达克斯做出了一个意想不到的举动,他竟然用左手充当盾牌挡在了胸前,将臂膀当作盾牌来用,利爪深入他的手臂,刺入他的肌肤,刹那间那条手臂已经被鲜血染成了鲜红色。

    斯巴达克斯却连眉头也不皱一下,似乎那条臂膀根本不是他的一样。

    如此勇悍,即便两秦琼、尉迟敬德这类万夫莫当的虎将也为之动容。

    斯巴达克斯强行挡住了狮子的扑势,一手掰开狮爪,侧着身子将自己整个人陷入狮子的怀抱中去,将它顶翻在地。

    这一下正抓住了狮子的死穴,两人贴的如此近,狮子的力量根本无法发挥出来。

    斯巴达克斯以受伤的左臂卡着狮子头颅,抓着它的皮,另一只手正一下一下不停的敲打着狮子的眼睛脑袋。

    狮子挣扎,利爪不断的在斯巴达克斯身上撕抓,斯巴达克斯眉头也不皱一下,铁拳不住的落在狮子身上,没多久就把它打得眼、嘴、鼻、耳到处流血。双方都在生死之间,都在艰难的以命搏命。

    如此情况整整维持了半柱香的时间,狮子的挣扎越来越弱,最终趴在地上不能动弹,一命呜呼了。

    斯巴达克斯从狮子的身体上爬了起来,纵声长啸,吼声远远地传了出去,声震四野,却也发泄不尽胸中这股对自由向往的喜悦之情:以前他们与狮虎斗,都会有一件兵器,这赤手空拳的与狮子搏杀,他自己也是第一次。

    他的身上让狮子抓了不下百道伤口,但他却如毫发无伤一样,完全没有反应。

    作为专门斗兽的奴隶,伤对于他们来说都是司空见惯的小事。

    李世民惊叹道:“当世虎贲,舍此英雄其谁?”他早已在暗中吩咐人传来了御医,他们进入了会场为斯巴达克斯包扎。

    那血淋淋的伤口,翻出来的皮肉,连御医也不忍多看一眼,斯巴达克斯依旧眉头也不皱一下。

    “真汉子”杜荷久久无语,想起先前的那一场恶斗,由衷的赞叹。

    李业嗣奇道:“那叫斯巴达克斯的身手敏捷为什么不直接爬到狮子的背上去?只要爬上了背,他便不会受这番罪了。”

    杜荷笑道:“狮子不同于老虎,狮子不但灵活远胜老虎,智慧更胜老虎十倍。它不会轻易的让人爬到自己背脊上的,我相信能够爬上去的,全天下也屈指可数。斯巴达克斯根据对狮子习性的了解,更清楚人的体力、速度、力量都比不上狮子,所以选择了最简单最有效的方法。”这也只是他的猜测,但作为一个斗兽奴隶,对于野兽的习性了若指掌,假若真的能够如李业嗣说的这般容易,斯巴达克斯是不会选择这种搏命的战术的。

    就在所有人都为斯巴达克斯赞美的时候,阿尔.伯克布突然站出来道:“斯巴达克斯乃是我大食国勇者之一,不知世上还能找出如此勇悍的勇士吗?我这里恰好还有一头狮子,谁敢一试?”他的语气并没有咄咄逼人的感觉,并非是在挑衅,而是在炫耀,炫耀大食国的勇士无人可比。

    这话一出,可激恼了宴会上的所有勇士。

    秦琼、尉迟敬德这两位虎将正打算应战,却让一人抢了先。

    杜荷微微一笑,站出来道:“我来玩玩吧,搏狮太血腥了,我不会,但戏狮,还是有些把握的。”V